招标:湖北长江万润科技有限公司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本湖北长江万润科技有限公司苗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/核准/备案机关批准,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30 万元,招标人为湖北长江万润科技有限公司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2.1.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在劳动保护、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;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。2.1.3 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(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、自成立时间起),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:在 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(黑名单);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;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中,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(或主要负责人)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;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:责令停产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、财产被接管、破产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,有非法经营、诈骗、骗取中标、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,以及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);2.2.2 业绩要求: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,至投标截止日,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。(须提供业绩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影印件。合同主要页须包含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内容,如合同封面、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、合同范围、金额。);获取时间:从 2023 年 0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4.1 获取时间:2023 年 2 月 15 日 9 时 30 分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(北京时间,下同)。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内(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、自成立时间起)参加采购活动中,被刑事判决、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,应实施禁入管理。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,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。在禁入期限内,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,均不得参加。以刑事判决书、刑事裁定书、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。